学院各部门:
1、按照省教育厅年终汇表决算要求,同时考虑到教职工近期报帐的实际情况,计划财务处封帐日期由去年12月23日延迟到12月28日止,之后不对外办理任何财务业务。请相关部门据此安排好本部门近期资金使用计划,以免影响正常工作。
2、为了方便教职工年末报帐,临时决定自12月7日起到28日止,在有效工作日内,全天为教职工办理业务,如有特珠情况另行通知。
3、请部门(项目负责人)登录财务处网查系统,核对项目支出使用情况,如有异议请于28日前与财务处沟通,年后将不再进行调整。
4、2015年12月份以前发生票据自2016年起不再予以处理。
5、按财政厅及教育厅关于印发《吉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暂行规定》的通知要求2016年起公务经费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,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,通过银行转帐结算,不再支付现金。(过桥费、停车费、公交车费、小额邮费等除外)。
未办理公务卡的人员,请与计划财务处联系办理。
6、有借款未及时冲帐的职工,请及时到财务办理冲帐业务。
计划财务处
2015年12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