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部门:
按2019年新个税法的规定,整体税负下降,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执行年累计预扣法,年末可以汇算清缴,此前执行的是按月计税,不全年累计计税,年末不汇算清缴。为了落实好个税红利政策,从五月份起教职员工在办理校外人员劳务费及校内人员(学校工资表中的人员)工资之外的其他收入业务时均通过个人收入申报系统进行报销,为了教职工更好地利用该系统,举办专题培训会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本周二(5月7日)下午1.30-2.30
本周三(5月8日)下午1.30-2.30
二、培训地点
鉴于培训需使用机房所限,地点设为凯旋校区第一实验楼六楼机房
三、培训人员
全校教职工员工,特别是经常办理校外人员劳务费及校内人员其他收入(各类奖励及科研绩效等)的教职员工。
四、培训内容
个人收入申报系统的使用及答疑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请各部门及时通知到本部门人员,至少保证一人参会。
2.由于现场上机实际操作,请参会人员提前准备好拟用来学习项目的相关信息,检查科研项目是否有测试可用的劳务费额度或间接经费额度。
3.校内人员,需知道发放对象的工号;校外人员需要知道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开户银行及帐号。
六、统计报名人数
请各部门办公室主任按培训场次将本部门参会人数于5月6日下班前上报计划财务处会计部,联系人:迟丽晶,电话:86907048
计划财务处
2019-05-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