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具横向科研课题发票事宜的通知

作者:浏览:时间:2017-05-02

学校各部门:

计划财务处经与国家税务局宽城区分局咨询沟通后,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(简称4技合同)这四项横向科研课题,在经费到帐后,持省科技厅关于该合同为4技(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)合同的登记认定表,合同原件,及对方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(发票名头,税号,开户银行,帐户,地址、电话)后,财务处为课题负责人直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,此发票为免税发票。具体办理过程中合同样本及省科技厅业务请咨询学校科研处。

特此通知。

计划财务处

2016年6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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