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学校事业法人证已年检完成,财务处将于近期办理“五证合一”税务方面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目前手里有需待报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横向科研课题负责人,为了您所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能够不占该项课题经费额度,请您于3月7日前将手里持有待报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(抵扣联)送到财务处丁立红老师,电话86908048,财务处将集中先进行发票认证工作,请您务必并于3月份末前完成报帐工作。
2、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请您不要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这期间财务处到宽城国税局办理学校纳税人识别号变更工作,自3月11日起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0004127568918作为学校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(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)。
3、如出现其他未说明事项请您联系财务处王大华,电话86908050。
4、请相关部门及时转答通知到本部门相关人员。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计划财务处
2017-03-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