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编制 2025 年财务预算的通知

作者:浏览:时间:2024-09-14

各部门、单位:

按照省财政厅《关于编制 2025 年省级部门预算和 2025-2027年支出规划的通知》(吉财预〔2024〕479 号)及学校年度工作安排,现启动 2025 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,请各部门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重点,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,认真编制,并按要求及时报送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预算编制原则

1.坚持“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”的原则;

2.坚持“统筹兼顾、保障重点、勤俭节约”的原则;

3.保证基本支出,量力而行地安排专项支出的原则。

二、预算编制方法

学校采用“零基预算 ”编制方法。

三、预算编制方式

通过预算申报系统进行申报。

四、预算编制责任

1.定额经费预算

该类预算包括部门办公费、业务费等。如有重大变化,需写明变化原因,变动事项的基础数据及标准。

2.校级专项经费预算

校级专项经费归口管理部门是校级专项经费预算编制的责任部门。该类经费主要指由学校统筹安排的公用支出经费,包括教学、科研、设备采购、维修工程等专项。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, 将申报的专项经费预算报归口管理部门, 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。办公设备报资产管理处,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。

3.其他经费预算

(1)人员经费预算由人事处负责编制;

(2)校区建设经费预算由后勤基建处负责编制;

(3)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编制。

五、预算编制要求

1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2025 年预算编制工作,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时间要求,及时报送相关材料,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;

2.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,应按照开支项目及范围进行编制,未在预算系统中填报的项目,执行中不允许列支,如“委托业务费”;

3.有收入职能的部门要在预算编制表中编制收入预算;

4.相关部门配合计划财务处完成年度预算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;

5.2025 年教学、科研等仪器设备投入以省级以上专项投入为主,原则上学校不再另行投入;

6.预算编制工作涉及学校 2025年总体规划,各部门要做好统筹,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预算支出不纳入 2025 年度预算;

7.报送要求:

(1)申报截止时间:2024 年 9 月 20 日

(2)联系人:高寒

(3)联系电话:869070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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