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单位:
按照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省属高校项目库建设的通知》要求,各级各类资金安排的预算项目要全部纳入预算项目库,常态化开展预算项目评审机制,加大预算资源统筹力度,现就项目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
各部门、单位要结合学校未来发展规划和当前实际,在申报项目预算时,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及论证工作,申报前要向分管校领导进行汇报,项目上报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后不予变更。
二、保证申报质量
项目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、明确的实施方案、详实的预算测算、科学的绩效目标、完备的可实施条件等内容,同时项目要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前期工作,达到预算资金拨付即可实施的程度。
三、强化预算评审
严格按照“先评审后入库”原则,规范评审程序,切实发挥预算项目评审对预算编制的支撑作用。
(一)归口部门负责对项目必要性、完整性、可行性、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初审,初审合格后由归口部门组织评审答辩,学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小组(以下简称小组)相关人员参加;无归口部门管理的,由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办公室)进行初审,初审合格后由办公室组织评审答辩,小组相关人员参加。以前年度已经申报但未获资金支持的项目,需重新申报。
(二)申报项目涉及信息化建设内容的,需先与信息中心沟通,征求关于项目集约化建设、资源共享、数据集成、标准规范、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。
(三)项目评审汇总后,由办公室通知同意入库的项目单位录入“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”。
(四)项目进入“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”时,所有项目需提供可行性报告;维修、装饰工程类项目,需提供使用求实、广联达等软件出具的招标控制价清单Excel版和软件版,以及使用Autocad软件出具的工程图纸电子版(CAD施工图);基本建设类项目,需提供省发改委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立项、可研、初设及概算批复等文件。
四、合理申报金额
各部门、单位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部门实际,合理确定拟申报的项目及预算。单个项目申请额度原则上不得低于200万元。
五、加强绩效管理
各部门、单位在申报项目预算时,每个项目都要设定绩效目标,认真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,绩效指标应明确、具体、量化。绩效目标确定后,省财政厅将据此进行绩效考核。
六、按时报送材料
各归口部门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分管校领导签字的评审排序汇总表及附件1、2(电子版)报办公室,无归口部门的项目单位请于2026年4月24日将附件1电子版报办公室。
联系人:高寒 联系电话:86907099
附 件: 1.预算项目申报书
2.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审表
3.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分类表
计划财务处
2026年4月1日